根据商务部公布的有关公告,与2005年相比,2006年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种类略有变化,由814种变为840种。其中地方、部门机电办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目录略有增加,由2005年602种调整为2006年的640种。商务部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目录略有减少,由2005年222种产品调整为2006年的210种产品(有10种旧机电产品商品编码重复)。
主要变化:
1、将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19种数控机械加工设备由地方、部门机电办签发改至商务部签发。
2、将汽油型微马力轿车、越野车,柴油型小马力轿车、客车、越野车等12种小汽车、客车、越野车等放至地方、部门机电办签发。
3、将汽车零部件等15种放至地方、部门机电办签发,。
南通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200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