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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补签期限的通知

各有关公司:

根据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关于延长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补签期限的通知》(商配综函〔200728号),现将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补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补签期限延长至2007331日。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发证系统(2006版)延至200733117时关闭。

二、          我省企业申请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的相关审核批复工作由我厅负责。申请企业须向省许可证事务中心提交申领新证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交出运提单及出口报关单复印件(申领企业名称须与出口报关单上出口经营者名称一致)。

三、          各申请企业须确保相关类别项下有可申领数量,严禁无许可数量申领。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荣、陈鑫

联系电话:025-5771028157710073

传真:025-57710264

 

江苏省外经贸厅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07年09月23日 【显示字体】:【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