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南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 南通外贸网 >> 展览信息 >> 正文
 
关于做好第99届广交会江苏交易团南通分团分配性展位申请与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江苏交易团的要求,为切实做好第99届广交会江苏交易团南通分团分配性展位申请与安排等筹组展工作,现将《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江苏交易团分配性展位申请与安排标准的规定(试行)》(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规定》)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按照《规定》要求推荐辖区内参展企业,并将企业《第99届广交会分配性展位参展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体系认证、专利、商标、高新技术、国家级奖励等)报我局(分团)。各县(市)区局在对企业材料初审时按《规定》要求在《申请表》上打分,由分团复核确定。


    二、上报时间:请各县(市)区局于2006年2月11日前将辖区内申请企业资料汇总后报分团(联系人:闻圣华、张遵凌,联系电话:0513-85115228  85883388  85831622,联系地址: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2716室)。因工作安排紧急,对不按时上报的企业不予考虑。


    三、企业安排:分团将严格执行省团《规定》,但对严重违反大会规定的企业实行否决制(倒卖摊位的行为、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等)。对不按分团要求,在组展、展位管理、布展、安全保卫及后勤、财务、办证、成交统计及展前会议等工作中不服从管理和违规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严重违规的,取消下届或终身参展资格。
相关附件请在南通外贸网(www.ntft.com.cn)展览信息栏或国际服务贸易栏下载。

    附件一、《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江苏交易团分配性展位申请与安排标准的规定(试行)》
    附件二、《第99届广交会分配性展位参展申请表》

 二○○六年二月七日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 附件一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 附件二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07年09月23日 【显示字体】:【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