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企业备案合同审批
一、办事流程
企业网上发送数据→企业向南通市外经贸局提供材料→南通市外经贸局(外资处)出具加工贸易业务(变更)批准证(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三号窗口)
二、所需材料
1、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变更)表
2、进出口清单
3、登记手册
4、进出口合同
5、加工能力证明
三、政策依据
1、国办发(1999)3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意见的通知》(1999.4.5)
2、外经贸部(1999)外贸发第314号关于印发《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5.27)
3、外经贸部(1999)外经管发第315号关于印发《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5.27)
4、海关总署(1999)240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联系方式
南通外经贸局(外贸管理处) 周莉梅 朱益峰
电话:0513-85115222 0513-85115223
传真:0513-85533266 0513-85115225
E-mail:nt.tex@public.nt.js.cn ntwjmyx@pub.nt.jsinf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