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流程
二、所需材料
(一) 进口新机电设备
1、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见表格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内资企业进出口资格证书(复印件)。如请外贸公司代理进口,需提供代理协议、代理公司进出口资格证书。
3、进口设备合同(复印件)
4、如进口设备属商务部发证,需同时网上申报。(商务部发证目录、企业网上注册和申报方法见南通外贸网www.ntft.com.cn)。
5、如进口设备属国际招标产品,需提供招标公示结果公告。
(二) 进口旧机电设备
1、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见表格下载)
2、申请报告。报告中应详细写明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情况。尤其是进口该设备的情况:用途、生产制造日期、使用年限、现在状况等,如生产制造日期较早,必须做出特殊解释说明。
3、省检验检疫局同意旧机电设备进口的备案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内资企业进出口资格证书(复印件)。如请外贸公司代理进口,需提供代理进口协议、代理公司进出口资格证书。
5、进口设备合同(复印件),进口设备照片
6、进口设备检测说明报告。出具国家检验检疫机构或设备供应商提供的检测说明报告,内容包括该设备的生产制造日期、使用年限、现在状况等。如有检验备案书,须提供。
7、如进口设备属商务部发证,需同时网上申报。(商务部发证目录、企业网上注册和申报方法见南通外贸网www.ntft.com.cn)。
8、属于以下情况的必须提供:
(1)工程用途类机械设备:必须提供工程合同、由机电办参照工程量认真审核申报数量
(2)以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进口设备:提供进口设备清单有关部门的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印刷行业类:提供印刷行业或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一年10号令《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3、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二○○一年第25号令《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
四、联系方式
南通市外经贸局(机电办)
地址: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2707室,邮编:226001
联系人:李甦甦、朱红超
电话:0513-85115226 传真:0513-85115227
Email:lssxx@pub.nt.jsinfo.net
zhuhongchao@wjmj.gov.cn
五、表格下载
《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