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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设备免税进口审核

一.申报材料:

1.鼓励类项目确认书1份(复印件);

2.经加盖企业公章拟进口的设备清单2份(原件);

3.拟进口设备的合同1份(复印件)。

二.许可依据:

1.《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三.办理程序:

企业申报→所在地外经贸部门审核→盖章确认或转报。

四.承诺时限:即办。

五.联系电话:0513-85115231。

六.填报表格

   进口设备清单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18日 【显示字体】:【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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