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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技术进口合同登记审核
 

一.申报材料:

1.所在地外经贸部门转报文件(2份);

2.《技术引进合同申请表》;

3.《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

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批复、《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均为复印件);

5.由技术交易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印章的《技术引进合同》(外文的,需提供翻译公司翻译件);

6.技术出让方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及其翻译公司翻译件。

注:上述材料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需原件;未标明份数的,均为1份。

二.服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2.《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三.办理程序:

企业申报→所在地外经贸部门初审→市外经贸局审核→转报。

四.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五.联系电话:0513-85115231。

六.填报表格

    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

   技术引进合同申请表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18日 【显示字体】:【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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