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流程
企业申请→县(市)区外经贸局初审→南通市外经贸局(外资处)代省外经贸厅审批
二、所需材料
1、县(市)、区外经贸局转报请示
2、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报告(首次申请时提供)
3、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提供的材料
三、政策依据
外经贸管发(1999)第315号《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表格证书下载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申请表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材料内销批准证
五、联系方式
南通外经贸局(外资管理处)
联系人:何茗、徐爱宁
电 话:0513-85115230
E-mail:heming@wjmj.gov.cn xuaining@wjm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