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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

一、办事流程

  企业申请→县(市)区外经贸局初审→南通市外经贸局(外资处)代省外经贸厅审批

二、所需材料

  1、县(市)、区外经贸局转报请示
  2、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报告(首次申请时提供)

  3、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提供的材料

三、政策依据

  外经贸管发(1999)第315号《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表格证书下载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申请表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材料内销批准证

五、联系方式

  南通外经贸局(外资管理处)

  联系人:何茗、徐爱宁

  电 话:0513-85115230

  E-mail:heming@wjmj.gov.cn  xuaining@wjmj.gov.cn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07年09月25日 【显示字体】:【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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