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外经贸局:
根据省厅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组展参会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该展会的组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展会定于2007年10月20日-23日在广西南宁举办。
二、本届展会设标准展位(3*3平米)3000个,分为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农村适用技术、“魅力之城”四大专题展区。商品贸易专题: 中国商品按类别布展,分为机械设备(汽车及配件、电力设备、食品加工和包装机械、农用机械、工程机械、港口机械、纺织机械等),电子电器(家用电器、电子和信息产品、通讯产品等),建筑材料(铺装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化工涂料、卫生洁具等),农用生产资料(农药、农膜、种子、化肥等)四大类。
三、标准展位(9平方米)费用一万元,省厅补贴50%。具体标准如下:
人民币5000元/标准展位,人民币500元/每平方米室内净地,人民币250元/每平方米室外净地,农资类展位费待定。
四、企业参展、参会报名表(下载打印)请于7月18日前报至我局。联系人:闻圣华、张遵凌;电话:85115228、85883388(小)、85831622(小);传真:85115295。
五、此通知及参展、参会报名表已在南通外贸网上公布(www.ntft.com.cn/展览信息或国际服务贸易栏目),省厅通知及相关详细信息可在省咨询公司网站查询(www.jsexpo.com.cn/首页下方中国-东盟博览会图标)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七月五日
报名表下载:
参会报名表
参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