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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出台报关员执业新规 |
海关总署于3月20日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并将于6月1日施行。该办法较以往有3点创新:一是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的人员,首次向海关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当经过在一个报关单位连续3个月的报关业务实习后方可注册;二是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2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的,应当经过海关报关业务岗位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向海关申请报关员注册;三是新的《管理办法》响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理念,取消报关员的年审制度,明确了报关员的注册有效期为2年,报关员需要延续报关员注册有效期的,应当办理报关员注册延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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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07年09月25日 【显示字体】:【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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